《灵魂拍卖》 何成瑶将于2008年6月15日晚在德国柏林世界文化宫拍卖自己的灵魂。
灵魂拍卖款将用于帮助何成瑶实现自己的愿望——协助中国重庆山区15个贫困家庭孩子之一实现愿望,共计15个。
灵魂拍卖款将也将用于买受人要求何成瑶实现的买受人的愿望,不超过15个。
拍卖款将通过第三方托管——中国东方视觉艺术网财务部。
何成瑶通过中国东方视觉艺术网“嘿,社会”
www.ionly.com.cn专栏公布拍卖金额及资金流向。
有意向者请于2008年6月15日晚9:00--9:30分参与此拍卖活动,底价为3000欧元(30,000元人民币),英式竞价拍卖。一次性报价请发邮件或信息至:(请注明金额、姓名及联系方式)
chengyaohe@yahoo.com.cn 86-139 1053 5574 (北京手机)
届时上eBuy网竞价交易亦可。
中国重庆山区15个贫困家庭孩子及基本家庭情况如下:
(1)龙吉冬,1995年6月3日生,小学五年级。少时母亡,与患精神病多年的父亲靠Z/F补贴和亲友捐助生活。
(2)李相秋,9岁,小学三年级。 少时母亡, 与残疾父亲生活。
(3)赖大文,1997年8月29日生,小学四年级。母外出多年,下落不明,与视残父亲生活。
(4)邓中霞,1993年3月13日生,中学三年级。父亡母改嫁,随祖父母生活。
(5)钟万强,1993年1月27日生,中学三年级。父外出多年,不明下落,与母亲妹妹生活.
(6)潘冬琼,2000年5月19日生,小学二年级。父母因车祸双亡,随祖父母生活。
(7)徐先琼,1998年6月8日生,小学二年级。母外出多年,下落不明;父务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随祖父母生活。
(8)龙吉群,1994年5月15日生,小学四年级。幼时被丢弃,与残疾养父生活。
(9)腾红,1994年6月18日生,中学二年级。幼时被丢弃,养父去年因车祸去世,现独自生活。
(10)吕凤明,12岁,小学四年级。父务农,母亲、大姐先天痴呆。
(11)祝万军,2000年4月10日生, 小学二年级 .父母外出失踪多年,与祖母生活。
(12)雷芳,12岁,小学四年级。生母患精神病,与养父母生活。
(13)万孝敏,1992年6月22日生,中学三年级。幼时其母外出,与祖母、聋哑父亲生活。
(14)甯中木,10岁,小学二年级。幼时其母外出,与瘫痪的父亲生活。
(15) 唐成凤,1997年10月5日生,中学二年级。父亡,与母亲妹妹生活
拍卖契约 何成瑶,1964年8月19日生于中国重庆市荣昌县,自愿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买受者,灵魂出卖期为一年,以付款到帐日为第一日顺延365天计算。
买受者
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欧元获取以下权利:
买受者在契约生效期限之内,可以要求何成瑶实现自己的愿望(不超过15个) ,无论何时何地,何成瑶有义务履行买受人的愿望。
买受者下达的指令可通过任何可行的通讯方式传达,如电子邮件、信件等。何成瑶也通过相应的通讯方式向买受人通报指令进程,如果买受人有此意愿。
买受者的资金将用来实现何成瑶的愿望--协助中国重庆山区15个贫困家庭孩子之每个家庭一个孩子实现一个愿望,共计15个。何成瑶有义务在契约期限之内将拍卖灵魂所得款项帮助以下孩子实现一个愿望:龙吉冬, 李相秋, 赖大文, 邓中霞, 钟万强, 潘冬琼, 徐先琼, 龙吉群,腾红, 吕凤明, 祝万军, 雷芳, 万孝敏, 甯中木, 唐成凤。
在一年期合约实施终止之后,如果实现15个孩子的愿望和买受者自己的愿望所需费用低于买入价_____欧元, 尚有节余将平分给孩子所在的15个家庭。
买受人以现金支付,或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将款汇入中国东方视觉艺术网财务部。
姓名/Account holder :
账号/Account number:
支付路径:
如2008年7月5日之前款项尚未到帐,该契约将自动失效。
何成瑶通过中国东方视觉艺术网“嘿,社会”
www.ionly.com.cn专栏公布所有拍卖金额及资金流向。
注:
此拍卖款支出分两项:
a, 何成瑶协助中国重庆山区15个贫困家庭孩子之一实现愿望。共计15个愿望。
b, 买受者在契约期限之内要求何成瑶实现的愿望——如果产生支出时。
2008年6月15日,柏林,世界文化宫
————————(何成瑶的签名和印章)
_______________(买受人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