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编《自由音乐》时写的一篇文章,算是前面那篇小说《来此做甚》的某种解释。
因文章长了些,分两部分上传。
我在中学所认识的一个少年在街头杀了人。枪毙他那天,他父亲似一个崩溃的驴在街上踱步。与他父亲有宿怨的一个人走到面前,说:“你儿子呢?”他父亲从衣兜里掏出右手,握成枪型,顶住自己的额:
“砰!”
天气寒冷阴沉,下雨,路人说:“又有人蒙冤了。”
我们的父亲母亲
杨波
家庭仿佛是一个可怕的吞噬青年新生命的妖怪。
————鲁迅
爱菲索人中的一切成年人都应该死,城——应该交给未成年人去管理。
————赫拉克利特
你们做父亲的,不要激怒你们的孩子。
————《以弗所书》
河南一个中学生考试成绩未进班中前十名,因怕被责骂,用铁锤将他母亲敲死,将尸体放到衣橱中后开始逃亡。四川一名农妇与人通奸被儿子发现,这个女人将农药放到儿子的粥里,她在儿子死后崩溃,现在估计已被当局枪毙。等等等等。如果说这些弑母杀子的特例仅缘于本身的残酷与极少性可以激发你猎奇的愉悦,我就可以从你脸皮的褶皱中寻找出凶手麻痹的绝望表情。展开我们熟视无睹的寻常街景,如传统棍棒教育下普遍的家庭暴力,沉默并谎言成性的少年,不孝并不屑的成人。等等等等。在洒溅着被反复稀释的精水和刺目血迹的历史大床上,我们中国人不但可以找到哭竹、卧冰、尝秽、割股之类愚孝的典故,也可以找到在饥荒战乱时“易子而食”的兽性。等等等等。
绝非“这个世界本身使人失望”,而是人本身使这个世界失望。
在我这里无数封来自中国少年的信件中反复地、反复地、反复地提及的同一个问题的威胁下,以及本身作为一名中国青年所拥有的生活上的与思考下的经验——我想谈谈家庭。“家是我们的生处,也是我们的死所”,这是一个无限的话题,这世界没有比家庭更复杂的东西了。家庭不是人类文明,或称文化的直接结果,它本始的起源是性的本能,父母饲子的本能这两项其它动物亦具备的自然性,只有当它纯粹的生物学职能被人类独具的文明——如复杂的社会关系、道德、宗教、阶级等——侵蚀、变异、转化时它才具备文化层面上的意义,或者说,它才成为人们习惯观念中的人的“家庭”,成为马林诺夫司基所说的“任何一个人类秩序的起点和正在形成中的文化的摇篮”。由于家庭具备文化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双重性,以及它在这两个范畴内皆无法比拟的重要性,对它哪怕做一个概括性的漫言都是艰巨并冗长的事。这次我只想思考一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态度——首先,在政府强制力的限制下,每一个孩子都被剥夺了拥有兄弟姐妹的狗都有的权利,而“家族”这个自古在中国就不甚昌盛的社会小共同体概念现今已基本崩离(事实上,中国历史中任何小共同体都会遭到文化、政治与行动上的刻意削弱,其目的无非是破坏一种群体性的坚定意志的出现以及小共同体天生具备的反抗暴政的能力),即是说所谓叔表姑伯的关系特别在城市中大体上已不具备什么有效的社会意义,所谓家庭在中国其意义如今已缩减为三位一体的“核心家庭(父母子)”,于是两代关系成为其最重要的关系之一(另一为夫妻关系);其次,既然这是一本有关摇滚与反叛的青少年亚文化杂志,我们就从反叛的最低限度说起。
如果说传统文化、祖宗伦理的糟粕远未停止在中国的肆虐,那它的终极标靶与病灶中心就是家庭。中国是将王权和父权摆到最高位置的国家,自古的三纲五常从政道到家道,严格地从社会地位甚至人的尊严等角度将人划分了等级。国家权利膨胀到无以复加,于是个人权利与个人尊严毁灭殆尽;父母权利膨胀到无以复加,于是儿女权利与儿女尊严毁灭殆尽。只要我是老子,在儿子面前就永远是正确的;只要我是儿子,在老子面前尚未说话就已经错了。这种关系不仅分配了客观上的权利大小,而且决定精神上的孰尊孰卑。我永远都不会承认这世界有这样一种特权或准则,而这种特权允许/这种准则规定:一个人可以比另一个人先天地缺乏了尊严和人格;一个人可以在后天的某种资历和权势下去压榨和剥夺另一个人的尊严和人格。
那么,这种“父贵于子,子贱于父”的特权和准则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之上呢?
首先是这样一种逻辑:儿女的身体来自父母,这种“恩情”的结果是直接给予了你生命,它是永远都报答不尽的。可以引用《圣经》中一句话——“亚当的子女从他们离开母体直至人们将他们埋葬为止都戴着沉重的镣铐”——这种将每个嚎啕而出的婴儿在第一次呼吸之前已经无辜地背上巨债、负上石碑的逻辑误导与荒唐之处在于,它将“繁衍”这一彻底的自然规律强行地捆绑上了人类的有很深的,并且可以说很恶劣的阶级企图的“道德”枷锁。生物界最重要的准则之一就是“延续生命”,即繁衍,而这一定例的基础不是什么“无后为大”、“延香续火”、“造人之德”之类放屁似的“坚定理念”,它的基础就是性欲,是勃起和受精,就这么简单。在两代关系产生的起初,主动方是上一代,而下一代是完全被动的。鲁迅的文章《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讲到易卜生有一部名为《群鬼》的戏剧,说一个儿子由于父亲的不检在娘胎中就携了病毒,于是他从小就承受这疾病的苦楚,当他青年时已决定不活了,他藏起毒药并委托女仆在他病发时毒杀了自己,而女仆走掉了,儿子只好去委托自己的母亲。
儿:“母亲,现在应该你帮我的忙了。”
母:“我吗?”
儿:“谁能及得上你。”
母:“我!你的母亲!”
儿:“正为那个。”
母:“我!生你的人!”
儿:“我不曾让你生我,并且给我的是怎样一种日子?我不要它!你拿回去吧!”
人同其他动物一样拥有两个最大的欲望——食色性也。那么,既然我们没有必要对猪肉和大米感恩戴德,父母也没有资格自封或被奉为第七日制人的耶和华。熄灭这些香火吧,何况,做子的终究要做父,做父的也有过做子的光阴,那仅是自然的伦常而已。
第二就是金钱。父母至高的权威性还取决于他们是家庭成员中拥有绝对的经济拥有/控制权的一方。做子女的吃穿住行皆来自父母,这样的配置在冠冕堂皇的人类道德中是最正常的“爱”和“亲情”的体现,其中本没有睚眦必报的利益厉害/冲突;然而在社会低下的经济基础与败坏的道德基础之上,这样的配置则会导致两代间可悲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至少在双方的潜意识里父母在放债,儿女在欠债。接着,当父母由于儿女学习工作等原因而失望于他们还债的能力时,或缘于对儿女“思想状况”的观察而灰心于他们还债的诚意时,家庭关系就会迅速破裂。
人类一切的社会关系都是经济关系,可能,人之所以能成为人不是因为用火和直立,而是因为发明了金钱。而在如今这样一个经济至上论的商业社会中,道德观的丧失与精神空虚更助纣为虐般提升了金钱的地位。拥有金钱等于拥有了一切——这个最高指示以不成文的形式篆刻在每一个有“社会经验”的成人的价值观中,并通过形形色色、事无巨细地方式/渠道灌输到少年的价值观中去。许多孩子过早地拥有了这样一种因果态度:只要将来赚到足够的钱父母就会很高兴,而现在家里那些烦琐痛苦的矛盾皆可迎刃而解,自己也会过上天堂般幸福丰足的生活。可耻的是,这种推断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于是,我们在家庭中种种爱、报答与付出这些温馨的绣花布罩下闻到了满鼻的铜臭的味道。马克思说:“现金交易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人与人之间的共处首先应该是一种精神联系还是一种买卖行为?家庭关系离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有多远,也就是人类离彻底地物化、完全地灭亡有多远。
如果上述第一点是在分析“生恩”的荒谬,第二点则证实了所谓“养恩”市侩并反人性的基础。事情很清楚,首先,千万不要认为做人父母在床上就可以完成,其次,千万不要以善待一条爱犬或经营一项票券生意的终极态度来对待你的儿女。“生养”是为父母者的本分,而不是本钱,不要为此就将儿女裁决为你私囊中物,当成你的工具。如今中国,满街皆是崩溃的、沮丧的、行尸般的父母,他们将自己崩溃的、沮丧的、行尸般的现状归咎于他们青年时大跃进、文革等“特殊的社会形态”——却从没想过自己所谓“无辜”的根源是愚蠢、盲从、奴性与软弱的劣根——尽管他们中一些在近二十年捞到一些钱权,却仍无法让自己惨遭戏辱强奸的精神瘠土找回尊严,无法避开空虚和绝望日日的残伤,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将儿女当作为了自己以前可能有的,或许是日后才杜撰出的“伟大理想”的载体,他们会无限慈爱,语重心长地对儿女一遍又一便地说:“我所有的希望都在你身上了,我活着就只是为你活着了。”
以上行径的实质是纯粹的利己主义,在“为你活着”的深处是彻底的“为我活着”,只不过因这是最后一招而显出的“不成功则成仁”的自毁态度为这令人作呕的自私画上了有母性光辉的画皮罢了。作为一个有尊严和人格的人,你有什么资格将自己的理想嫁祸别人?而这理想一般都是“出人头地”、“做官发财”等恶俗的功利物,父母者,当你将自己萎缩败坏的价值观中的图腾强行供到儿女面前时,你无论对方的灵魂是否符合你的理想这个即成套子就强加于人,那才是对人的最大的践踏和压迫,你与那些为了让对方的利益成为自己的利益/自己的价值观成为对方的价值观而不惜杀人积山血流成河的恶强盗或红太阳有什么根本区别!?这种心理的根本是对人的不尊重,表现则是用自己的理想阉割了儿女的理想。这是异常残酷的事,而这残酷却恰恰隐语出了做父母者的软弱,将自己的责任一干二净、丁点不留地推卸给别人,并且毫无廉耻地理直气壮。鲁迅说:“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例如一些社会最底层的人,他们日里奴颜婢膝、猪狗不如地对待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夜里却会对自己的妻儿威武地挥起拳头——中国父母被社会、政治和历史屈辱、扭曲和伤害,却将这“屈辱、扭曲和伤害”转作为对子女最“无私的奉献”。正是因为儿女在父母面前“先天”的、“天理公道”的、彼此承认的弱者身份,才会有如此多的没有人伦公道的施加与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