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高跟鞋把小猫小狗活活踩死这件事,人人怒不可遏,似乎若有人不对此表示愤慨,那就表明他道德缺失。甚至很多人会迁怒于那些让他去看踩猫照片的人,没来由地令他遭了惊吓、受了刺激。或是因为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吧,除了盘里的荤菜之外极少获得直面尸体的机会;而尸体被制造的过程,更是无缘见到。
在广东,一到秋冬季节,人们就会用猫来补身体。食肆里杀猫的方式很多,比较讲究的一种是:将猫放在一个麻袋里,然后将麻袋轮圆了向地上狠狠摔去,若摔几次后袋里的动物仍在抽搐,那就再摔几次,直至它死得干净——之所以这样做,据说,一是因为可以保住猫血,更具补效;二是可以令屠者避开灵活、锋利的猫爪。在广东多见的大排挡,这样厨房与餐厅间不建隔阂的地方,以上的杀猫行为就上演在食客面前,若不是因为被尖利的猫叫吵了耳朵,是没有人会皱皱眉头的。
那么,踩猫与用袋子杀猫都是将之虐杀——究竟有何不同,造成人们不同反应?
我想,踩猫对人们心理造成的后果,首先并非是愤怒,而是恐惧——我们总会对不明目的或动机的行为或现象感到恐惧。菜馆杀猫的目的明确,而踩猫者的目的也很明白:她故意挑选看起来最显可爱的幼龄宠物来杀,就是一心要最大程度地激怒人们——人们接着会问:
她为什么要激怒我们?
她对我们怀了怎样的仇恨?
她接着还会做出什么事来?
她会找一个婴儿去踩吗?
像她这样的人有多少?
我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
我该怎样去找出这样的人?
我该怎样去消灭这样的人?
我是不是这样的人?
从这件事中,人们并非是由爱心致使了愤怒,而是因困惑而感到了恐惧。
2001年底,清华学生用硫酸泼熊的事,也令很多人心生愤怒。但这种愤怒的核心与踩猫事件不同,对那几只狗熊表示怜惜的心态稍纵即逝,人们马上将话题转到当代大学生的心理问题。那是因为,狗熊与猫狗不同,并非一种常见的宠物,它们与人类感情上的关系,至多建立在孩提时以其为外型的毛皮玩具上面。
不要说毛皮狗熊,作为连锁火锅店“小肥羊”标志的那只小羊也很可爱,这并不妨碍人们去涮食那些被切得薄薄的肉——以及,那些在成为荤菜之前的一切活物。不要再乱扯什么人对动物的感情,无论怎么来看,那只是仅属于人——这种拥有如神一样从上面俯瞰下去的高傲与跋扈,并是这世界里惟一会不出于觅食、配偶为目的而相互群体残杀的活物——的感情。
踩猫与泼熊,这两件事的本质是一样的,人们亦会从潜意识里对泼熊者及他可能代表的不明究竟的,狰狞笑着、在暗处握着凶器的某种人类群体或价值观感到恐惧。这种不安全感像地狱刮出来的风一样,吹到街上,冷在每个人的骨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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