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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说”也救不了张强

www.ionly.com.cn 2006-07-09 23:31:31 来源:东方视觉 吴味 评论

“博弈说”也救不了张强
吴味

最近,张强的《张强踪迹学报告》系列“行为艺术”受到了批评家的严肃批评,面对众多关键性的学理质疑,比如:1、当女性拉纸与男性拉纸对于所谓的“踪迹”(实际上是“痕迹”)毫无差别的时候,张强作品的女性性别因素如何体现【1】? 2、既然女性每次提出要与张强相互书写而都遭张强拒绝,那么这个女性角色又意味着什么【2】?3、在张强的作品中,女性主动选择“被书写”的工具材料和移动踪迹载体的“自由”、“权利”、“尊严”怎么能与男性手握毛笔在女性身体上主动“书写”的“自由”、“权利”和“尊严”相提并论呢【3】?4、当女性无论如何都是“被书写”的时候,当女性的“主动”就像是一个受男性虐待的女性被赋予了为男性选择怎样的虐待工具的“主动”的时候,作品如何体现颠覆中国几千年男性是“主体”和“书写者”、女性是“客体”和“被书写者”的男女文化关系呢【4】?……张强一直没有在学理上做出像样的回应,而是继续对作品做一些感觉化的描述,或者拉其他的批评家的缺乏具体分析和具体问题针对性的言论来充当“救命稻草”【5】,以图蒙混过关。倒是张强的弟子——孔维强最近写了一篇反驳批评的文章《工具化自我对象征的自我的颠覆》【6】,然而该文同样没有对诸如上述关键质疑给予正面的针对性回应,而是竟以“博弈说”来为乃师辩护。
孔维强说:
(《张强踪迹学报告》)“预设了A者与B者或A者与C者之间在逻辑上的互弈关系,……从过程(指作品实施过程)之中的细节和种种的背景资料中,大家也可以看出,项目本身的运作功能,使得模型已经将A者B者(或C者)内在地确定为博弈关系。就B者(或C者)能动而自由地选择参与到这个项目中而言,她决定了项目初始的多态。她能够对模式原初规则条款进行动态补充和修正,继而影响模型的生成路径、生成方式和对弈格局。相对于A者而言,她独立的主体性权力导致模型在开端、中间环节、结尾等各环节的开放性、运动性和动力性,也导致逻辑上与A者的交织关系,从而形成复调进行式,就是说,B者(或C者)是踪迹学模型得以生成展开的重要逻辑线索和策动力量。”。
“踪迹学的文本构成也能明显地表达出模型的博弈特点。A/B模型包括A者和B者两个相干项,当事者以彼此之间的互动造成不稳定的书写机会,使得原来固有的汉字结构,被支离拆解为零散委落的笔墨踪迹,这种从汉字单元构件转换而来的踪迹学图式,既是生成性的,又是指示性的,也是标记性的。”。
“统一C者(“统一C者”?)因此具有更为积极的逻辑意义和机动功能,她可以更为直接地实现主体的能动控制,更有效地在A者的人格与工具之间做出逻辑细分和语义消解,以自己的逻辑法则与A者的工具逻辑相周旋,进而在多点方位与对方展开博弈游戏,化解对方主体的人格象征,由此解构彼此的身体政治的强迫性隐喻,使工具化主体得以建立。……A者与C者之间新的更直接的链接,规则设定的关于后者对于前者指令关系的有效性,在两者彼此之间,包括判断与决策的独立性、合作方式的可妥协性、相互权力/义务约束的间性书写及其踪迹学的动力发生和工具理性等各方面,都成为从传统人格文本蜕化而凸显博弈结构的转换机枢。”。
“博奕关系作为A/B模型以及A/C模型所共同具有的逻辑框架,它规定了踪迹学本身持续稳定的自洽品格和主体间的工具理性关系。……一方面,它将新的工具约束施加于当事者之间,也加诸A者的不同功能节点之上,使双方主体在书写契约之下被工具化,主体动机还原为工具策略,相互的踪迹成为工具经验的标记之痕。另方面,它从书写内部的逻辑基层裂解书法的人格宿命。……就是说,男性或女性的情境优先暂态不会改变框架本身的两元并行结构,从而预警男性主义或女性主义的单边倾向的极端化。从这种更为广泛的意义来看,种种以性别单边主义为借口,对踪迹学过程及其制成品所做的含混的理解和笼统的责难,其实是对于踪迹学始终努力将权力问题置于博弈框架之下这个逻辑关键的漠视,也是对实质规则层面生成机制的视而不见,抑或是一种机警狡狯的规避,由此便于将踪迹学模型置于繁琐、与其本身逻辑纲领更为疏远的主体人格象征定义中,以利于从背后进行戏剧性的影射、附会和讪笑。”。
……
实际上,孔维强为乃师辩护的“博弈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张强踪迹学报告》中的男女关系是一种相互“博弈”的关系,而且是作品逻辑预设的。
2、在这种“博弈”关系中,女性(B和C)是有充分“主动性”的,所以男性与女性是互为主体的,而且在相互“博弈”中主体都成为“工具化主体”。
3、对《张强踪迹学报告》的批评是有意“漠视”或“回避”踪迹学将权力问题置于博弈框架的逻辑预设和生成机制而导致的错误。
我真希望孔维强的“分析”是对的,以免制造对艺术家的冤假错案。然而,当我们联系具体的社会文化语境,深入分析了张强作品的具体艺术语境中的男女权力“博弈”过程和表现以后,我们深感孔维强的“分析”实在是对张强作品中的男女权力“博弈”缺乏深入研究的似是而非的自以为是,完全经不起在具体社会文化语境中对作品的具体艺术语言、艺术语境和艺术观念的检验。
一、仅仅针对所谓的“踪迹”创造来说,我们确实也可以将张强作品中的男女之间的关系看成是一种权力“博弈”关系(对“踪迹”创造的权力的“博弈”),但是:
1、张强作品中的男女之间的权力“博弈”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力“博弈”,因为对于所谓的“博弈”来说,男女权力“博弈”的“大输赢”已经在作品的规则预设中已经规定了,即规定了男性有“书写女性”的权力,而女性只有配合“被男性书写”的权力,因此,男女之间的所有权力“博弈”都只是在这样的权力不平等的大前提下的“博弈”。所谓的“踪迹”也就是在这样的权力不平等(对于男、女性)的规则规定中被创造出来的。
2、正因为作品有了规则预设男女权力不平等的大前提,所以在作品的具体艺术语境(包括过程)中,男性才表现出对权力的“假惺惺”的无所谓的状态——即好像很“大度”地让女性决定部分书写方式(如让女性选择毛笔大小类型、墨汁浓淡枯湿等),并在书写时表现为背对女性的“书写”,而实际上是因为男性无论怎样“将主动权交给女性”(张强语),无论怎样地放弃具体书写时的视觉“理性”,但只要“书写”权没有交给女性,男性最终在权力“博弈”中总是有“书写”的“大赢”;而女性无论怎样争取“权力”(如部分决定“书写”的方式方法,移动“踪迹”载体等),但只要没有“书写”的权力,女性最终在权力“博弈”中总是有“被书写”的“大输”。在这种情况下,“踪迹”创造的主体主要还是男性,所以最后的“踪迹”是张强的“踪迹学”而决不是女性合作者的“踪迹学”,其道理正在此,要不然女性将这种合作当作自己的所谓“踪迹学”作品也是完全可以的,但就像索尼亚(张强在2003年10月云南丽江“国际艺术工作展示节”中想与之合作的英国艺术家)所认为的那样【7】,在张强的规则中,女性只是张强创作作品而邀请的模特,而不是进行作品创作的艺术家,所以最终的作品也不可能是女性的;而且,事实上到现在为止,100多位与张强合作的女性,包括许多艺术家,没有一个人把与张强的合作(无论“踪迹”还是“行为”)当作自己的艺术作品的。这足以表明在张强作品的所谓权力博弈中女性注定是“大输家”。这种权力“博弈”的“大输赢”在张强作品的A/C模型中,由于“踪迹”载体由宣纸转换成为女性身体时而更加明显,因为此时作为“行为艺术”的作品主要艺术语言是男女“书写”与“被书写”行为本身而不是所谓的“踪迹”(“踪迹”更显得可有可无)。
3、在上述男性表现出的对权力的“假惺惺”的“无所谓”中,还隐藏着男性随时会增强的权力扩张力,如背对女性“书写”时,男性随时可以在书写的快慢、强弱、轻重、部位(部分)、姿势、表情等方面强化对女性的“书写”的权力,而使作品中的男女之间的权力“博弈”几乎成为一种男性单边的权力“压迫”。因此,张强作品中的这种男女权力关系的“博弈说”不过是男权主义权力扩张的“迷魂阵”,在我们这个人权观念淡漠的国度,这种假惺惺的“将主动权交给女性”的“迷魂阵”最易于使人们(尤其是女性)晕头转向而最终心甘情愿地上当受骗。
二、关于张强作品中男女互为主体的观点,我在拙作《男权主义的“迷魂阵”——〈张强踪迹学报告〉与女性主义》一文中,进行了详细的分析【8】。实际上,在张强的作品中,男女“互动”虽然存在,但平等的“互动”并不存在,女性仍然是“被动”的,因为,女性无论有多少“主动”的自由,也只是选择(决定)如何“被男性书写”的“主动”(女性决定部分书写方式),而永远不能“主动”选择“书写”的存在方式。对于所谓的“踪迹”来说,在张强的逻辑预设中,女性永远是“被书写”的,女性的“主动”是在这个“被书写”的“被动”大前提下的“主动”,这样的“主动”怎么能说女性“拥有向男性合作者A发布指令的绝对权力”呢?试问女性能够发布让男性放弃“书写”而接受“被女性书写”的指令吗?实际上女性只是拥有部分决定“被男性书写”的方式(如为男性“书写”选择毛笔大小类型、墨汁浓淡枯湿等)和移动“踪迹载体(包括自己身体等)的“主动”。而男性的“被动”是在“书写”这一“主动”大前提下的“被动”,即“主动”书写女性的部分书写方式由女性决定,至于男性书写方式(作为行为艺术语言)的主要部分,如书写的快慢、强弱、轻重、部位(部分)、姿势、表情等,皆由男性掌握,甚至由女性选择的墨汁浓淡枯湿的作用,也会在男性“主动”操作中大打折扣。因此,在这样的“主动”与“被动”的男女关系中,男女互为主体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实质上,在作品的逻辑预设中,男性才是真正的“大主体”,而女性仍然是真正的“大客体”。虽然对于所谓的“踪迹”来说,权力“博弈”中的男女都有“工具化”的倾向,但这种“工具化”并没有根本上消解男女的先验本质特征——“书写”与“被书写”,在具体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这种被男性逻辑预设(规定)的“工具化”反而会强化男女之间的“书写”与“被书写”的本质关系,因为这样的逻辑预设更显出男性书写的“本质”权力(男权主义文化逻辑),更何况男女行为的结果——所谓的“踪迹”对于“行为”艺术来说已经无关紧要。因此,作品中的男女甚至是一种强化的本质主义在场(包括先验人格)。如果一定要从所谓的“踪迹”产生的角度认为男性和女性是互为主体的,而不顾作品的具体艺术语境和社会语境中男女的实际状态,那么我们还不如说强奸者与被强奸者之间也是互为主体的(尤其是对于诱奸来说),因为女性被强奸后的“踪迹”——怀孕也是强奸者与被强奸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此说来,强奸行为岂不是女性主义行为艺术的“杰作”?难道我们能够说在强奸过程中,男女的所谓“主动”行为(女性不可能完全“被动”)能够作为一种工具理性消解彼此的人格象征吗?因此,张强作品中的男女关系怎么能使男性和女性“相互化解对方的人格象征,解构彼此的身体政治的强迫性隐喻”呢?
三、正因为在作品规则的逻辑预设中男性是“大主体”,女性是“大客体”,且由于“书写”的多义性,所以在作品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男性似乎可以随意改变男性“书写”和女性“被书写”的方式方法(规则),以至于在所谓的男女权力“博弈”中根本无法避免男权主义的“单边倾向的极端化”(孔维强在“从而预警男性主义或女性主义的单边倾向的极端化”一语中对女性主义的单边倾向的极端化的担心,倒是一种多余。因为,在作品的逻辑预设中的“大客体”女性,连女性主义的权力“平等”要求都达不到,哪里还用担心女性主义的极端化?),所以在张强作品的不断延伸中,就能够发生这样的男权主义“单边倾向的极端化”的恶性扩张行为——在香港的“书写与行为”艺术展上,张强在女性裸体身上书写结束后,还要当众用刚刚蘸墨用过的毛笔再蘸水“清洗”满身墨迹的女性裸体,结果是女性裸体越洗越黑,越洗越脏【9】;还有在其它场合,张强在女性裸体身上书写结束后,还要让女性裸体做出各种用以炫耀男性“书写”结果的行为——倒立、劈叉、弯腰、翘腿、舞剑……【10】;让女性满身涂上肥皂泡后让男性书写【11】;等等。这些在具体的男权主义社会文化语境中,已经不是对女性身体的“书写”,而是不论在身体上还是在心理上都是一种“凌虐”乃至“侮辱”了,而况又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这可不是张强所说的男性在书写时因为女性拉纸或身体运动而体会着对笔毫运动灵敏触觉带来的心理逆向产生的那种假惺惺的“男性被虐感”与莫名其妙的“女性虐待感”【12】。在上述男权主义的恶性扩张行为中,“清洗”女性裸体行为(包括清洗的方式方法)完全在男性的掌握中,而且与“书写”的所谓“互动”本身无关;而女性裸体炫耀男性“书写”的行为(无论是自愿还是不自愿,都是男性要求的结果,因为作品的规则是男性预设的)只会以女性自身强化的“被视”状态更加凸现男权主义的权力扩张。难道还要说这些行为也是一种男女平等的“互动”?而张强同样将其作品中的男女关系作为“博弈”,这倒可以让我们明白,张强的男权主义“单边倾向的极端化”的恶性扩张行为的逻辑发生机制——各方“博弈”的目的就是要追求自身利益(权力)的最大化,所以张强作为男性要变着“书写”的花样来争取男性的“权力”(男性拥有改变预定的“博弈”规则的权力),而女性却没有权力改变“被书写”的地位(女性没有改变“博弈”规则的权力)。这怎么能不导致作品的男权主义“单边倾向的极端化”的恶性扩张呢?
四、联系具体的男权主义社会文化语境,在张强作品的具体艺术语境中,女性(尤其是A/C模型中的女性)那种“被书写”甚至“被凌虐”的“大客体”地位,会看得更加清晰,因为在不利于女性的男权主义社会文化语境中,女性在“被书写”时的各种表现(包括为男性选择书写工具和身体运动等等,尤其是A/C模型中的身体乃至裸体扭动)只会更加强化女性自身的“大客体”地位,从而使女性在所谓的“博弈”中其自身利益(自由、权利、尊严等)更加受损,而无法达到真正的“博弈”中的利益(权力)“均衡”,而男性的权力在“博弈”中没有根本性损失。这正是张强作品对男性作为“大主体”和女性作为“大客体”的逻辑预设的必然结果。
五、我们由此可以明白,孔维强对《张强踪迹学报告》的表面认识并不能揭示张强作品中男女权力“博弈”的实质,其“博弈说”并不能掩盖张强作品的男权主义真面目。今天我们对张强作品的男权主义本质的批评,是对社会文化语境中的张强作品的艺术语境(语言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构成)进行具体分析的结果,而绝不是如孔维强所说,是“以性别单边主义为借口,对踪迹学过程及其制成品所做的含混的理解和笼统的责难”(孔维强似乎根本不仔细观看批评张强的文章的具体分析),恰恰相反,倒是孔维强仍然像乃师一样采用的是一种自以为是的感觉化批评的方式——别开社会文化语境,也不做作品的具体艺术语境(艺术语言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和艺术观念的分析,而只是孤立地强调个别语言要素的表面作用(如女性的所谓“拥有向男性合作者A发布指令的绝对权力”等等),在乃师的逻辑陷阱中扑腾,从而得出诸多错误的、乃至荒谬的结论。
今天,孔维强如此看重“博弈”,以至于不顾一切地吹嘘《张强踪迹学报告》中男女权力“博弈”的意义,仿佛“博弈说”真的是张强作品的“救星”似的。然而,即使张强作品中的男女权力“博弈”是一种平等的“博弈”关系,同样无法生成有意义的艺术观念(包括女性主义的艺术观念),因为当作品中的男女都不顾一切地追求自身利益(权力)最大化的时候,作品如何能够生成与中国旧文化(包括男权主义文化)拼杀、从而争取人(包括女性)的自由解放的艺术观念呢(无论男性主义还是女性主义哪怕是同时的“极端化”,都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新文化)?更何况是一种不平等的男女权力“博弈”关系。只有作品作为一种新的有意义的文化方式与旧文化构成一种真正的人权“博弈”关系(而不是作品中的男女权力“博弈”关系,当然将男女“博弈”作为一种创造某种观念的艺术语言则是另外一回事)的时候,我们才能说作品产生有意义的艺术观念(包括女性主义的艺术观念)才是可能的。可见“博弈说”不仅救不了张强,而且还害死了张强,使其更深地陷入男权主义文化的陷阱而不能自拔。
我不知道孔维强对乃师张强艺术的辩护是不是出于精神的独立和思想的自由,但从孔维强的文章的立论的荒谬、论证的肤浅、逻辑的牵强、观念的错位及至语词的生硬、语法的混乱、语调的酸腐等方面看(恕我不一一举证,有的在拙文中已经论明,有的在孔维强的文章中显示得很清楚),我隐约感到了孔维强的“勉强”和“沉重”。如果我的感觉不错,那孔维强是不是应该尽快摆脱乃师的学术阴影和陷阱,而走向学术的正义和光明呢?面对张强作品和理论的那么多错误,对于孔维强的治学来说也许尤需建立一种至为重要的学术品格——“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注释
1、2、王南溟《是我“恶意误读”还是张强“恶意书写”》、《张强的悲哀:“书法踪迹学”与行为艺术》,《世纪在线艺术网》2006年“特别推荐”栏目。
3、4、8、吴味《男权主义的“迷魂阵”——〈张强踪迹学报告〉与女性主义》,《今日美术》2006年第1期;《世纪在线艺术网》2006年“特别推荐”栏目。
5、王南溟《张强的反应:乱抓“救命稻草”》,《世纪在线艺术网》2006年“特别推荐”栏目。
6、孔维强《工具化自我对象征的自我的颠覆》,《世纪在线艺术网》2006年“特别推荐”栏目。
7、《南方周末》2003年10月23文化栏目,转引自陈令山《关于身体书写的一则思考》,《读书杂志》2004年第2期。
9、“行为与书写——吴味/张强艺术展”,《世纪在线艺术网》2001年“书法视野”栏。
10、11、有关《张强踪迹学报告》作品的帖子,《书法江湖网》,2005-2006“现代书法研究中心”栏目。
12、张强《游戏中破碎的方块——后现代主义和当代书法》,1996年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

2006年4月于深圳

责任编辑:dodo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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