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有评论家将英国一名2岁男童的“画作”,与大师提香相提并论,得知真相后,评论家感到无地自容。(3日《现代快报》)亏得此事发生在国外,不然又够咱们笑一阵子了,因为这年头茶余饭后,文艺是个很受大众欢迎的话题。略加盘点就能发现,从文化界、娱乐圈到行为艺术团体,此风从年初刮到年尾,并有交叉感染迅速蔓延,愈演愈烈之势。
如文化圈里,有详加考证柳下惠是否“坐怀”真能“不乱”的,有演算论证出孔子和姚明等高的,还有学者经研读分析,得出梁山一百单八将并非英雄好汉的哗众结论;娱乐影视领域,翻拍成风改编成癖,经典名著多遭窜改。“艺术”因子的闪光,亦不遑多让:如张记西游记里唐僧“艺低”但人照样“胆大”等艺术形象,直接挑衅一直以来深入吾心的,关于唐僧愚顽懦弱,肉眼凡胎弱不禁风的印象。那么脍炙人口的《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的经典故事,不知还怎么上演。
但这些,在这个艺术流行的岁月,显然即使我等欲加置喙,恐亦难为社会肌体所吸纳。从某种意义上说,艺术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无孔不入地影响着当下的社会和生活,以艺术之名使我们难以抵挡,并在不知不觉中对其不主动却也不抗拒地接受了。
“艺术”之风行及其影响已深入这个社会的脊髓。不管是传统意义上的严肃文化研究,还是经典名著的再诠释,抑或是在其他未曾敢设想的领域,现在都能看到一些不无行为艺术的影子。如日前在宣传预防艾滋病的时候,一些白衣天使身穿避孕套制成的裙子,在街头宣传防艾知识。为了“艾”,“套裙”不再显得扎眼,市民也没有显示抗意。这种艺术,不能不说值得我们支持和承认。
只要不刻意矫情,多元的艺术形式——哪怕以世俗眼光度之,稍嫌另类和出格——也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话回前题,就说那位英国信手涂鸦的两龄童,不经意间为自己赢回一顶被冠以“大师”二字的,显然不大合身的正宗“高帽子”的闹剧。送完这顶帽子,得知实情的评论家迅即羞惭莫名。从我们的新闻报道中,也不难从中看出咱们媒体对此的善意揶揄和嘲讽。
我觉得完全没必要。只要评论家面对画作,确从中窥见大师提香的风格的折影,那么就应俯仰无愧。因“大师”二字,则过誉之罪诚不敢辞,但谓之“艺术”却又何辜之有?如中国的九方皋,虽将“黑色的公马”说成“黄色的母马。”但“马至,果天下之马也”,即“皋之所观,天机也。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
人文艺术之界,向来是个仁智自见的问题。谁也不能否认两岁孩子的内心世界的呈现,就不能用所谓的艺术来命名。正如拍摄《宝贝计划》时,成龙坦言,最怕和小孩或动物演对手戏。因为孩子或动物(其智力也相当于婴孩水平)在镜头前都是本性的最本真流露。任你演技再好,也毕竟难脱演痕,两相对比高下立见。最本质的人性流露,才是最能抓住受众心的东西。
艺术之识见,不应同买牲口时,仅凭“牙口”多寡定价。“两岁大师”能让评论家们无地自容,也说明“大师”这个在中国已可批量生产的日渐泛滥的品种,在国外还是很稀缺的。也让我们见识了人家还有着基本的文化耻感,知错就改,知耻而后勇,这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不像国内的某些造假作弊者,气势如虹,不管是抄袭还是拍假照的,都是打死都不肯认错的。